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意见诉求,精准识别项目实施全周期的社会稳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根据《湖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湘办发〔2011〕18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及《张家界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评估主体(建设单位)
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涉及迎宾路社区、黄龙路社区高东坪片区、金杜村杜家山片区及金杜村村委会片区。项目处于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发展区及缓冲区,部分区域涉及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黄龙路社区高东坪片区:新建污水收集管道740m,接户管1420m,一体化泵站1座,污水压力管道1350m,污水输送至刘家里污水处理站处理;
金杜村:新建处理能力10t/d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套,化粪池2座,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道2013m,接户管1254m;
迎宾路社区岩门村:新建污水收集管道1785m,接户管3675m,污水收集至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索溪峪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态护岸工程
在索溪峪污水处理厂附近索溪河右岸开展生态护岸建设,护岸长度758m,采用格宾石笼+植被护坡工艺。
项目污水管网总长度约12.237km,护岸约0.7km。
(五)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149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43%。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核心内容
本次评估围绕项目建设全流程,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维度开展系统研判,具体如下:
1.合法性评估:核查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决策与实施主体是否具备法定权限,项目建设是否契合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否符合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要求。
2.合理性评估:研判项目是否符合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经济发展方向,是否兼顾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护岸工程对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是否充分保障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3.可行性评估:论证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工期安排是否科学可行;施工组织是否充分考量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配套保障措施是否完善,是否获得多数利益相关方的理解与支持。
4.可控性评估:识别项目实施中可能引发的施工噪声及扬尘扰民、交通出行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旅游景观协调性影响、政策信息不对称与舆情等风险因素,预判风险发生概率与影响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通过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排查项目各环节风险隐患,提出可落地的防控化解措施,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为项目科学决策、平稳实施提供支撑,实现项目建设与社会稳定协同推进。
三、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
项目建设涉及的索溪峪街道迎宾路社区、黄龙路社区、金杜村辖区居民、商户、酒店等经营主体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主要内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
项目建设对当地水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
项目涉及施工噪声及扬尘、交通出行、生态环境、旅游景观等方面的意见与诉求;
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建议;
其他与项目社会稳定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限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0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受托评估机构实名反馈意见诉求。
四、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
联系人:朱明星 电话:17308441200
五、受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希宸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且住岗居委会(鑫成君泰)7、19栋19-1218
联系人:李原 电话:19988611000
2026年9月28日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湖南希宸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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