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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红网武陵源站 作者: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李鹏飞 2021-01-25 1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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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区直单位:

为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武陵源区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5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021年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肺炎机制发〔2021〕2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新冠肺炎防〔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和属地。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报至区疾控中心,经核实后,逐级报至区卫生健康局和区防控指挥部,区防控指挥部再上报至市防控指挥部。

(二)重点人群防控。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

2.减少人员聚集。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所属乡(街道)报批,并由村居(社区)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从即日起,外省市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来(返)武人员、省内重点人群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武前2天主动向村居(社区)进行报告,抵武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并分别于第7天和第13天各行一次核酸检测。(省内重点人群是指从事临床诊治、隔离场所、口岸防控、进口物流、国际航空、交通运输等重点职业且存在新冠肺炎病毒较高暴露风险岗位的人群。)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三)重点场所防控。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学校、养老机构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景区景点、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测温、登记、扫码、通风、消毒、戴口罩等防控工作和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

(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一)做好防控能力储备。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要根据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聚集性活动以及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乡(街道)要摸清辖区内应急支援力量的底数,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的情况下能迅速反应和处置。

(三)做好应急值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要确保联合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时刻待命。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诊疗服务,保持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并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出现新冠病例,能及时转运救治到位。

三、及时处置疫情

(一)快速响应。各乡(街道)、村居(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区人民政府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在2小时内报告给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实施疫点封闭管控。疫情发生后,要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防控区域,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要协助开展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转运,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区疾控中心要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并网络直报。各乡(街道)、村居(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四)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五)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我区集中隔离场所设在索溪峪街道黄龙路社区壹城一家客栈。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六)开展环境消杀。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要对城乡结合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保障

(一)组织领导。全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区级领导分包乡、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物资保障。区、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各乡(街道)、村居(社区)要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

(三)督导检查。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民政、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及时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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