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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北纬疗养院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来源: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2019-05-14 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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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9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湘0811强清1号民事裁定,受理苏芬战、杜修金对张家界北纬疗养院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同年5月10日,该院作出(2019)湘0811强清1-1号决定,指定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张家界北纬疗养院有限公司清算事务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负责人为唐方仁(联系电话18627442666,地址在张家界市司法局二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就该公司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请张家界北纬疗养院有限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载之日起45日内,向本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同时提交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等债权凭证材料。自然人申报的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地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的还需提交最新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等。如需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还应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债权申报联系人:唐方仁律师(联系电话18627442666)

  邓先锋律师(联系方式13469190603)

  杨志刚律师(联系方式18507442719)

  通讯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市司法局二楼)201室。

  邮政编码:427000

  电话(传真):0744-8222596

  专此公告

 

  张家界北纬疗养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5月14日

来源: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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