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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陵源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道德小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2017-06-30 15: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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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管局党委,各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张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

  为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引领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选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道德小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第六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和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我区早日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一)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典型性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道德小模范的标准

  好学上进、自强自立,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礼貌。

  三、参评范围

  凡符合武陵源区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本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武陵源区道德模范人选。已获得各级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

  四、评选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6月下旬)

  区文明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武陵源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和第二届道德小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区内相关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场所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推荐。

  (二)推荐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10日)

  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为40人,第二届全区道德小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为20人,其中:道德模范候选人由各乡、街道每类推荐1名共30名,张管局、区直及驻武相关单位根据行业类型共推荐10名(具体见附件1),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类评选。20名道德小模范候选人由区教育局负责推荐。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各推荐单位将道德模范候选人报区文明办,群众也可以通过热线、网络、信件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或自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推荐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3),并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加盖所在单位、部门或所在乡、街道公章(推荐表及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将电子版文档和电子版照片发送至区文明办邮箱:347243017@qq.com,联系电话:0744—5629910。

  (三)评审阶段(2017年7月11日—8月11日)

  区文明办将组建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被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向本人所在单位、部门或所在乡、街道再次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评委会根据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和初审,确定道德模范候选人20名及道德小模范候选人10名。

  (四)公示和投票阶段(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31日)

  候选人主要事迹刊登在武陵源区新闻网、红网武陵源等区级主要媒体,面向全区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随后在武陵源区对外微信公众号“武陵源发布”上开设专栏进行网络投票,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投票评选。

  (五)命名表彰阶段(2017年9月中下旬)

  区文明办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计票统计,按照网络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综合评定,确定15名道德模范及8名道德小模范,报区文明委审批。9月中旬,以区文明委名义印发表彰文件,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召开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和第二届全区道德小模范表彰大会,向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证书或奖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评选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武陵源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区文明委统一领导,成立武陵源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把开展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的重要载体,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楷模,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2. 广泛发动群众。在评选活动中,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做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及投票工作,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评选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中国好人榜”好人线索、“湖南好人”推荐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更具群众性。

  3. 加大宣传力度。全区各级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广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报道活动,充分展示我区道德建设成果。通过事迹报告会、人物专访、电视专题展播、网上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引导人民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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