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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合乡出台《村(居)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邓凰 编辑:redcloud 2015-03-13 14: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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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源新闻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邓凰)3月13日,笔者从武陵源区协合乡了解到,为规范村干部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好坚持党性和人民性,做好走群众路线的“一根针”。协合乡经过党委班子的深入调查、征求村民代表、村支两委的意见,出台了《协合乡村(居)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据了解,协合乡下辖7个村2个居委会,村(居)两委干部30名,据乡党委政府的调查走访显示,近年来,部分村干部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力较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强,工作主动性不高,“等、靠、要”思想较严重;个别干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作风漂浮,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干群关系紧张。对此,协合乡党委政府组成专门的工作组,深入各村(居)进行调研,听取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及部份村民代表的意见,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村(居)干部进行讨论,最后经由党委班子研究并出台管理办法。该文件将村(居)干部管理实行百分制,其中岗位责任考核(实际分管工作)占40分,平时个人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占20分、效能督查占10分、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占20分、乡党委政府综合评估占10分;并根据得分情况划分工作等次,其中考核总分在95分(含)以上为优秀,考核总分在85—94分之间为称职,考核总分在75—84分为基本称职,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为不称职;考核等次与村干部评先表彰、经济报酬及职务任免直接挂钩。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全额发放自筹工资报酬及其它福利待遇,并给予1000元的奖励;考核为称职的村干部,全额发放自筹工资报酬及其它福利待遇;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按80%比例发放自筹工资报酬及其它福利待遇,考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按60%比例发放自筹工资报酬及其它福利待遇。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应责令辞职。通过实施村(居)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解决村(居)干部中当前存在的“庸”、“懒”、“散”、“慢”、“拖”等不良现象,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进一步增强村(居)干部的执政能力,使村(居)干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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