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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武陵源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批复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2013-06-28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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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武陵源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批复

  张武价字〔2013〕18号

  武陵源区董家峪水库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为规范供水价格行为,促进供水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3〕12号)有关规定,结合召开听证会情况,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武陵源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及特种用水价格五类用水价格简化为三类,即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并实行工商用水同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在实行用水类别简化并实行工商用水同价后,对分类水价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2.16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3.07元/吨;特种行业用水6.80元/吨。

  上述价格含政府价格调节基金0.02元/吨、水资源费0.02元/吨、污水处理费0.80元/吨、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索溪分公司原水价格0.20元/吨。上述各项费用(基金)随水费由董家峪水库供水有限公司代征,代征后分流至相关部门。水资源费由区水务局收取,价格调节基金由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收取,污水处理费由区物价局收取存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原水费由索溪分公司收取。

  二、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费的家庭每户每月继续免收4立方米水费。

  三、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工作,在供水主管部门按照《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及省有关用水定额标准,制定我区用水超定额(计划)加价的用水定额标准后实施。

  四、你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约束机制,提高供水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要加强宣传,做好用水户的解释工作,确保新供水价格政策的顺利实施。

  五、此供水价格自2013年7 月1 日起抄见水量执行。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物价局

  2013年6月25日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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