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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道德模范和首届道德小模范的通知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2012-07-26 12: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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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武文明办〔2012
 
关于在全区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道德模范和
首届道德小模范的通知
 
森林公园党委、各乡镇党委、军地坪街道党工委、区直(垂直)单位党组织:
为积极推进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引领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推选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文明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道德模范和首届道德小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符合武陵源区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武陵源区道德模范人选。已获得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
二、评选时间
20127月开始至20128月底结束。
三、评选标准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我区公民(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具体标准如下:
1. 助人为乐。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2. 见义勇为。在国家、集体或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并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
3.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 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 道德小模范。好学上进、自强自立、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礼貌。
、评选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7月份)
区主要新闻媒体和张家界广播电视台武陵源记者分站刊发评选表彰活动消息,公布武陵源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公布群众推荐热线电话。
(二)推荐阶段(201271—2012730日)
森林公园党委、各乡镇党委、军地坪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织按照评选标准,在层层发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1-4名道德模范候选人上报区文明办。推荐截止日期为2012730日。群众也可以通过热线、网络、信件直接向区文明办推荐或自荐。推荐人选需填写《武陵源区第二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推荐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彩色照片(2寸)一张。文字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lxz0106999@126.comQQ:564043974
(三)评审阶段(201281—820日)
区文明办将组建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向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组织、纪检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和初审,确定道德模范候选人20名及道德小模范10名。
(四)公示和群众投票阶段(2012821-2012830日)。候选人主要事迹刊登在武陵源区新闻网和武陵源区政府网,面向全区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区文明办统一印制武陵源区道德模范选票,森林公园党委、各乡镇党委、军地坪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投票评选。
(五)命名表彰阶段(20129月中下旬)。区文明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计票统计,按照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综合评定,确定20名道德模范及10名道德小模范,报区文明委审批,将于公民道德宣传月举行颁奖典礼进行表彰。
(六)学习宣传阶段 20129月至下一年度)在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中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四个一。即:开展一次学道德模范座谈会制作一期宣传思想道德模范专栏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一次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公民道德建设,提高道德模范在全区的知晓率,从而彰显武陵源道德模范是公民道德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武陵源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区文明委统一领导,成立武陵源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区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做好本地本单位评选工作。
2. 广泛发动群众。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推荐工作与正在开展的身边的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更具群众性。
3. 加大宣传力度。区主要新闻媒体和张家界广播电视台武陵源记者分站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武陵源区第二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登记表》
      2. 武陵源区首届道德小模范候选人登记表》
      3. 《推荐任务分解表》
 
 
                   武陵源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710

附件一:武陵源区第二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二:武陵源区首届道德小模范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三:推荐任务分解表.doc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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