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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治违小知识(五)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覃蕾 2023-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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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建设受法律保护吗?

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政府是不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及其违法建筑物的。村(市)民千万不要参与兴建违法建设,从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群众在准备或实施建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房屋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

擅自兴建的违法建设,应及时停止施工,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做好调查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防止经济损失扩大。

当事人在接受处理的过程中,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

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当事人不得阻扰行政执法工作,更不能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对违法建设不停工或不拆除的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4.对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5.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小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6.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覃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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