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控违治违法律问题解析(第二期)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覃蕾 2023-02-16 19:04:30
—分享—

1.对在治违拆违过程中妨碍和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怎么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的,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2.什么是一户一宅?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面积。

3.在农村,哪些建房行为是违法的呢?

答: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 ”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4.已经占用耕地建房怎么办?

答: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要求,对现存占用耕地建房按“四个一律”进行处置:

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动工建房的,一律要从严整治,对占耕房屋予以拆除,对占用耕地实施复耕复绿;

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乱占耕地动工建房,但至发文之日止仍未完工的,一律要停工待处。经劝阻拒不停工的,一律视为“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占耕在建房屋予以拆除;

凡是在2020年7月3日之前已完工的占耕房屋,一律按现状予以固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妥善处理;

从2020年7月3日起,农村在建房屋不管是否占用耕地,一律要停工报审,待批准之后方可恢复建设。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覃蕾

阅读下一篇

返回武陵源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