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铁腕拆违”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覃蕾 2023-02-08 00:00:00
—分享—

什么是违法建设?

解答

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超审批期限使用的临时建(构)筑物。

什么是违法建设的继续状态?

解答

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建(构)筑物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设的继续状态。

违法建设有哪些常见情形?

解答

非法占地建设、楼顶加层、露台搭建、立面悬挑、架空层围合、地下室建造及其他违法建设情形。

“清除违法建设行动”中对依法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设施有补偿吗?

解答

违法建(构)筑物、设施不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房屋征用征收时不予补偿。

对违法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不动产登记部门能登记吗?

解答

根据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送的违法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相关确认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其不予登记。

单位和个人进行违法建设对诚信记录有何影响?

解答

一是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纳入诚信记录,并向有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

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中介、商品混凝土供应、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纳入诚信记录;

三是市场监管、文化广电、生态环境等行政审批部门发现利用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依法进行处理直至撤销行政许可,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单位和个人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会有哪些后果?

解答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后,在日常监督管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金融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

违法建设拆除有几种形式?

解答

自拆、助拆、强拆三种形式。

一是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拆限期内申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拆除;

二是当事人拒不自拆也不申请助拆的,由查处机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过程中对当事人财物如何处理?

解答

一是查处机关强制拆除前通知当事人,邀请基层组织代表或者公证机构现场见证,对相关财物进行登记,并将物品和清单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

二是当事人不到场或者拒绝签收,经现场见证后,由查处机关代为临时保管相关财物,并通知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财物;逾期不领取的,查处机关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三是财物临时保管费用和因逾期不领取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因行政执法机关的过错造成损失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赔偿。

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谁承担?

解答

强制拆除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拒不承担的,由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查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覃蕾

本文链接:http://www.wlynews.cn/content/646747/54/1242920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武陵源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