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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2014年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戴志辉 编辑:redcloud 2014-03-21 1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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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源新闻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戴志辉)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低保对象的管理,从3月14日开始,武陵源区社会救助局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年审年检,全面提升全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此次年审年检工作分“5步骤2榜公示”进行。5步骤即: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在保对象和新申请享受对象,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乡(镇、处)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也可受申请人委托代其向户籍所在乡(镇、处)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二是各乡(镇、处)组织民政所长、包村干部、村干部和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三是乡(镇、处)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四是由乡(镇、处)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五是由区社会救助局审批。2榜公示即:待乡(镇、处)人民政府和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后,对享受低保对象的认定结果都要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公示时间为7天,便于群众监督。年审年检结束后,对所有低保对象建立一户一档,并对所有农村低保户实现建档立卡,完善、更新低保信息系统数据。

  此次年审年检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35号),《张家界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张民发﹝2012﹞39号)要求,结合《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运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通知》、《武陵源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和《武陵源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武陵源区城乡低保操作规程》进行年审,使全区城乡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轨道。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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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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