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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农村危改不搞“平均主义”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何盼 编辑:redcloud 2013-06-10 12: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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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源新闻网6月9日讯(通讯员 何盼)6月6日—7日,武陵源区危改办深入天子山镇、中湖乡、索溪峪镇、协合乡四个乡镇,就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座谈会。

  会议听取了各乡镇危改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汇报,情况综合表明,目前全区农村危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文件精神领会不够,农户建房攀比现象严重;2、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不明确,存在“平均主义”现象;3、建房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出入。针对以上问题,会议强调:一是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加强对百姓宣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不是穿衣戴帽工程,不是新农村建设,也不是扶贫建房,它是一项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的惠民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坚持三项最基本原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安全最基本”,特别注重特困户与无房户,做到摸清底子,无一遗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向老百姓宣传文件内容,使老百姓行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告知一旦超规范建设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纠正老百姓一味求高求大的建房观念,让老百姓逐步认识到居住条件的好坏,更多的取决于房屋合理的功能分区,齐全的配套设施与宜人的绿化环境。二、明确补助对象,合理补助标准。严格执行文件对补助对象的确定。拥有城镇户口,但未享受相应城镇户口待遇的危房困难户也可纳入。补助对象统一按区政府确定的7类标准,实行严格分类。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到村为人均7500元,并不意味资金的平均分配。农村危改工作不是搞“平均主义”,补助资金应尽量倾向真正困难的危房村民,严格补助标准,防止农户因危房改造加大贫困差距。三、资金乡镇统筹管理,克服建筑超标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由乡镇统一协调管理,可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适当调节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在乡镇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标,且能顺利完成补助指标的前提下,可适当增设补助名额,扩大补助范围,让更多危房困难户受益。对于确有困难的农户,村干部应予以重点考虑与照顾,发动干部群众力量,整合其他社会可用资金等,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严格按照《武陵源区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要合理控制生活用房面积与层高,因超面积和超高修建影响验收的,将取消建房补助资格。另外,无房户在进行房屋选址时,应同国土部门进行相关衔接,做到规范选址,合理选址。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只有脚踏实地,正确理解文件精神,公平公正,才能真正做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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